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0953-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石化公司含油污水罐、污油(水)池、污油(水)井人工清洗(清理)
己由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炼达公司承揽的大港石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储罐等清洗服务框架项目,包含了对工艺管道、热交换器等设备设施进行高压水清洗、对油品储罐、含油污水罐、污油(水)池、污油(水)井设施进行机械清洗、人工清洗(清理)。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计划将含油污水罐、污油(水)池、污油(水)井设施进行人工清洗(清理)部分分包。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对大港石化公司含油污水罐、污油(水)池、污油(水)井设施进行人工清洗(清理)
2.4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要求接到任务计划后24小时内开展。
2.5产品质保期/保修期:质保期24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整改。
2.6服务要求/质量要求:1.油罐(池)内无渣、无水、无明显油污。
2.清洗后罐(池)内氧气浓度在19.5-21%(VOL)、可燃气体在爆炸下限10%LEL以下、硫化氢在5PPM以下,满足维修及动火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提供近六个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资信证明中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
3.5人员要求:项目投入员工总人数不低于10人;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或与施工内容相关的足额商业保险凭证、缴费单等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至今)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