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磷石膏无害化及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4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磷石膏无害化及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1-520121-04-05-70526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磷石膏无害化及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EPC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施工图送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无害化处理后磷石膏应满足《磷石膏》GB/T 23456国家一级标准,同时磷石膏使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得到的浸出液应满足一类固废的界定标准)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自行合法合规处理施工弃土弃渣、试验及检测、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3采购工作范围: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4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项目总投资:7092.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4055491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