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1068003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北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窦店组团北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含3条道路,总长度约1300米。 合同估算价 29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3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