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1068004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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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北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窦店组团北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一号地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含3条道路,总长度约1300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5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41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管沟土建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