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中卫市直2025年项目五标段、六标段、八标段、九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2025年项目五标段、六标段、八标段、九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中卫市直2025年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中卫市直2025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5】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病虫害防治、样地监测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530038
2.2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涉及迎水桥镇长流水村、孟家湾村,镇罗镇新北山区、镇罗镇山区,香山乡红圈村、三眼井村、磙子井村、深井村,兴仁镇高庄村、郝集村、王团村。
2.3 建设规模:实施总面积49447.5亩,其中沙化土地综合治理9447.5亩,包括草方格扎设6447.5亩,灌木种植 6447.5亩,人工种草 6447.5亩,人工造乔灌草混交林3000 亩;非沙化土地营造林40000亩,包括实施封山育林育草40000 亩,新建围栏108878米,维修围栏2807米,补播灌草种子 12201 亩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及养护期:
一至十二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工期:181日历天;管护期限为2年,包括补植、防火、幼林管理等。
十三标段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管护期:2年。
十四标段样地监测:样地监测期限2年。其中:样地监测分4次,第1次是项目实施前,第2次是项目实施后草生长茂盛季节(8-9月),第3次为第二年返青期,第4次为第二年盛草期。
十五标段监理、十六标段监理:181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养护期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6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工程固沙(草方格)+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栽植管护947.5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工程固沙(草方格)+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栽植管护1808.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工程固沙(草方格)+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栽植管护1955.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