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661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污泥干化车间除尘设备整改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污泥干化车间除尘设备整改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YG1202500288)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采购内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净水有限公司所属猎德分公司、沥滘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龙归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等7家分公司共67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技改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大沙地、健康城、西朗3个分公司的7台旋风除尘器安装无焰泄爆装置的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技术需求)。
五、 项目最高限价:¥19.32万元(含税),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下浮率(应保留2位小数)。
合同签订以最高限价为合同总价,供应商报下浮率,下浮率a应在20%-100%(含20%、100%)区间。
注:委托设计项目的设计费由基础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组成。基础设计费以委托设计的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作为计费基础,按照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并下浮a(中标单位投标时所报价下浮率)计取设计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上述计取的基础设计费的10%计取。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响应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除尘项目设计或普通除尘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合法且体现项目内容的图纸页面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