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县滨北路提升改造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二标段)公告
永吉县滨北路提升改造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605FJSZ01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滨北路提升改造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吉县滨北路提升改造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永发改核准〔2025〕2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永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施工二标段:改造滨河栏杆 2788 米,乔灌木 118株,绿化面积 1171平方米,限高杆 2 个,及新华村 14 户景观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施工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517704.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县政府西南侧滨北路。
2.5计划工期:2025年7月5日—2026年7月5日,共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