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6-5 数据编号: 84624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SYS20250124FJSZ02002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由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乾发改审批字[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2交货地点: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内;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交货期:2025年10月15日前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成;
2.5免费质保期:两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维修、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
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企业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