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竞...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2025-ZC-CS01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3,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多旋翼无人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