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2023)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省级流域补偿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约403538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 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3538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