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代码:2502-411421-04-01-830976。招标人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平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民建招〔2025〕06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60号
2.3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第一标段: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富民一路及兴业路),该工程包括南华社区内主管道DN600-DN800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12.5)、富民一路段道路主管道DN800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12.5)、兴业路段主管道DN1000预制钢筋混凝土管(II级)、兴业路向南至抗日沟段管道DN1200预制钢筋混凝土管(II级)、管道与检查井开挖土方及回填、管道附属混凝土检查井、雨水口、路面破除及恢复、人行道破除及恢复、道牙破除及恢复等内容;第二标段: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秋水河(枫杨路-东外环),该工程包括新建箱涵,河道清淤及护坡工程,新修混凝土道路,栽种乔木、灌木,道路拆除等。
2.4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富民一路及兴业路);
第二标段:民权县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秋水河(枫杨路-东外环)。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170403.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5299832.06元;措施项目费为209173.0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151915.62元;增值税为509482.87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70529.34元);
第二标段:3620451.7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3064987.37元;措施项目费为135741.4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120786.53元;增值税为298936.38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31197.16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90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