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7个片区)(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7个片区)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100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蓬壶镇7个片区(军兜、魁都、汤城、壶南、鹏溪、孔里、西昌)进行污水纳管,收集至市政污水管道,填补污水收集空白区域,提高污水收集率,有效减少污水直排现象。本项目工程造价547.838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547.8389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547.838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783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