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年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水电末端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2025年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水电末端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水电末端业务外包项目已由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包含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综合服务大厅内末端电气、给排水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突发故障抢修、临时增设部分供配电或给排水设施等。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动力能源分公司)签订合同。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53.300335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综合服务大厅内末端电气设施业务范围:动力能源分公司所属低压供电部分末端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部分包括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综合服务大厅内公共区域通用设备、独立的换气扇、排气扇、射流风机。末端电气线路、末端开关插座(商业除外)、照明灯具、标识灯(不含消防疏散指示灯)、饮水机、烘手器、烟雾净化设备等电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更换(材料由我司提供)。供配电外包范围不含配电站、区间配电室配电设备、集中式UPS、柴油发电机设备(但需包含配电箱、电缆导线等)。
2.4.2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综合服务大厅内给水管网业务范围:从管廊支管上第一个阀门之后(含阀门)至末端用水设施设备和出租商业(用户阀门或表计前)给水管线。
2.4.3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综合服务大厅内排水管网业务范围: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污水井或雨水井之间的排水管道,房屋建构(筑)物的室内垃圾房(湿)、污水提升间、污水间、集水坑、水坑盖板、排污泵、废水沟、水篦子等排水排污设施,航站楼内员工、旅客的卫生间、要客服务区卫生间和操作间的排污管道、餐饮废水排水管的维修维护和疏浚、楼内其他排水排污管道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疏浚。
2.4.4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综合服务大厅内末端给排水设施业务范围:卫生间(保洁间或工作间)末端水龙头、感应冲洗阀、热水系统(含所有电热水器及管线)、压力排水系统(含排污水泵、控制柜、管道)、餐饮隔油设施(维护、清掏除渣、餐饮油废油的收集和转运)、出租商业排水口至餐饮隔油设施入口间的排水管线(合同约定由出租商户负责的除外)、屋面冲洗水泵房、灌溉水泵房、景观水处理房、生活水泵房到末端用水设备。
2.4.5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内办公区域业务范围:属于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房间内的原有初始设备,如:电气线路和配电箱、开关面板、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包括办公电器、生活电器和二次改造后新增线路及设备;不属于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只负责房间内配电箱内原有设备。
2.4.6 T1航站楼、T2航站楼、T3航站楼、GTC(酒店除外)、综合服务大厅内驻楼单位(集团内部单位)需要临时增设部分供配电或给排水设施;属于航站楼水电运维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临时维修工作和新增维修保障工作和需要协助航站楼水电运维管理部的其他保障性工作。
2.4.7 以上服务项目范围内的维护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外包业务范围因我司业务范围的增减而增减。T3航站楼区域包含:T3A航站楼区域、T3B航站楼区域、T3B航站楼B1层下穿车道区域、远机位登机舱内、捷运系统(维修中心、T3A站、T3B站、轨道区隧道区域)。
2.5 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