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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5507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1323
项目名称: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91,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无固定格式响应内容”中并完成承诺)。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供应商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00025210200062579。
2、采购预算:采购包1:1626800.00元,采购包2:3663800.00元,采购包3:2700600.00元;
最高限价:采购包1:1626800.00元,采购包2:3663800.00元,采购包3:2700600.00元。
3、采购品目名称:C04070100 体检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5、因模板固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应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应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应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
6、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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