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联检大楼及公安大楼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联检大楼及公安大楼工程(施工)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 发改基础[2020]1295号、民航华东函[2021]402号、闽发改交通[2019]54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机场航站楼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海关用房工程、边检用房工程、公安用房工程,总建面积4.05万平方米。其中海关用房1.50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3.6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主要设置门厅、食堂、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备勤休息室、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边检用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3.6米,地上六层,主要设置门厅、食堂、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备勤休息室等。公安用房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3.6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主要设置门厅、食堂、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备勤休息室、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其中海关用房、公安用房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边检用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联检大楼及公安大楼工程施工。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前期三通一平(包括现状场淤泥清理外运、垃圾清理、地下障碍物、临时设施(生活办公板房等临时设施)、临水临电的申报及施工、施工排污排水申报及接驳)、土石方(含爆破施工、运输及手续申办等)、地基与基础、岩土工程(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边坡支护等)、降排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入户门、电梯采购及安装、强弱配电箱安装、夜景照明、各类机房及机房降噪工程、地坪漆、铝合金门窗、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一般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永久性供水工程(含泵房)、永久电供电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环保、节能、充电桩、发电机、电梯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信号覆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所有图纸设计内容)、网络通信工程、广电桥架工程、标识标牌导示系统、交通标线、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房、快递服务用房、垃圾箱、水土保持、环保降噪、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室外铺装、绿化景观、景观水电、绿色建筑、公共设施工程、大门、门卫保安亭、围墙、雨污水管网(含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驳部分)、雕塑及摆设小品、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以及施工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市政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规划、消防、人防验收、环评、水保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馆归档及竣工备案;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福州装配式建筑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