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 ,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2017〕157 号批准建设。根据清政文〔2024〕48 号文件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运作模式的批复,本项目业主单位清丰县水利局变更为清丰县开源水利有限公司。因原中标单位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发改〔2024〕86 号和招标人清丰县开源水利有限公司要求,现进行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
2.2、项目编号:HNTCPY-2025-001;
2.3、建设地址:清丰县规划城区南部柳格镇、固城镇,主库区位于马颊河以东,凤鸣路以西,霁云大道以南,创业路以北;
2.4、工程规模:主要建设调蓄水库 1 座(不含土方开挖外调),取水泵站 1 座,输配水管线 1 项。主要包括引水建筑物、调蓄水库、退水建筑物、取水泵站及管网工程。
2.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额度10528万元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结束、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政策性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①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②拟派管理人员应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并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③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⑤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信誉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 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一项(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