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光山南废弃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光山南废弃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采购)的潜在
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5年07月02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0613000202502000040
2、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光山南废弃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03045.35元
5、最高限价:2703045.35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莱山区光山南废弃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