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改投资【2023】172号)、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高发改投【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资〔2023】1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高县落润镇、文江镇、可久镇、嘉乐镇、庆符镇、月江镇、胜天镇、复兴镇、蕉村镇、来复镇、罗场镇
2.3 招标规模:(1)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包括隔离网、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建设,其中隔离网建设7717m,界标99个,交通警示牌59个,宣传牌67个;
(2)保护区风险源应急防护工程:建设防撞栏3165m,导流槽439m,应急池3座等;
(3)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增设视频监控系统1套(包含视频监控点8处),监控系统终端按照要求接入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监控系统平台,以便实现数据共享。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总投资:6296100.67元。
2.6计划工期:5个月(每月按照30日历天计算,共15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