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6-20 数据编号: 862427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甘肃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BA202506200034001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地区: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25〕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
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新建堤防2段,总长度567m,其中南河干流新建堤防 425m,湫子沟入河口新建堤防142m。
3.最高限价:99.52444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财务人员及安全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