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520521-84-01-3738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发〔2018〕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其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方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县顺德街道办事处白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6606.76 平方米,其中,住院部 4238.4平方米,医技综合楼4774.46 平方米,地下室 7593.9平方米。并完善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消防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金额:1600000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480000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0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及有关的其它设计服务,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人员驻场和竣工验收等(包括配合设计审查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后续服务全部设计工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内容。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7其他: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