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法监测项目(土壤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法监测项目(土壤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5]842号-01
项目名称: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法监测项目(土壤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1)对25家兵团、师市监控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开展土壤监测。
(2)对2个垃圾填埋场进行土壤监测。
(3)开展师市14个点位农业面源土壤监测。
(4)开展14家企业,36个降尘点位每月2次的监测。
(5)开展4家企业VOC执法监测。
(6)配合开展不少于50次辅助执法监测工作。
(7)开展重点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不少于10家。
标项名称: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法监测项目(土壤监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
(1)对25家兵团、师市监控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开展土壤监测。
(2)对2个垃圾填埋场进行土壤监测。
(3)开展师市14个点位农业面源土壤监测。
(4)开展14家企业,36个降尘点位每月2次的监测。
(5)开展4家企业VOC执法监测。
(6)配合开展不少于50次辅助执法监测工作。
(7)开展重点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不少于10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