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26年青海湖流域水源涵养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26年青海湖流域水源涵养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西林规财【2025】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西州天峻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6.48万亩,其中:封山育林0.88万亩;人工种草5.6万亩。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7761001003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26年青海湖流域水源涵养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
发包内容: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计划工期:320.0天
标段估算价:47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一;资质二;资质三;其他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资质三:涉及化学合成材料的(如尼龙纱网、聚酯纤维沙袋、镁水泥沙障、金属围栏、化学粘结剂等),要求投标人提供由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其他:
(1)涉及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化学合成材料的不限于由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肥料登记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类须为草种子;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60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7761001001、E6301000076057761001002、E6301000076057761001003、E6301000076057761001004、E6301000076057761001005。。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