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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4 数据编号: 88193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福建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公告

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发布日期:2025-07-14
来自: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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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项目公告本项目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发包方为 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项目编号:  NANC20250471  
1.2.项目名称: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1.3.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
1.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435431元;
1.5.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造价为43.543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6.最高控制价:435431元;发包价:401406元(下浮系数K值为8%)
1.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1.8.标段划分(如果有):/;
1.9.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4.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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