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关于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ZCBXT-2025-001
项目名称: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288466.8元
最高限价:3288466.8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数量:15720
预算金额(元):3288466.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会议协商处理,最后研究决定,污泥处置分2处进行,一是含水率60%的污泥(朱家河和职教东区,每天约 23.2 吨);二是其余含水率80%的污泥(每天约15吨)。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对清镇市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2.本项目污泥处置量以污水处理厂称重装置(地磅)称重作为双方共同确认数量,经双方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3.本项目处置工艺需为无害化处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要求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