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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6 数据编号: 904675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尤溪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新建生态护岸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307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新建生态护岸部分)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溪县水利局以尤发改基〔2024〕121号 、尤水审批〔2025〕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尤溪沈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建省尤溪沈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尤溪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新建生态护岸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城关村、埔头村、水东村。南起双拥桥,北至三奎和济庙;
2.3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44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2.4工程概况:本项目综合治理河岸长3.53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路面硬化 24300平方米,挡土墙 1750平方米(长度 735米),岸坡绿化工程12000平方米以及给水、电力等附属设施工程。
2.5招标范围:尤溪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新建生态护岸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6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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