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妃甸区第一农场海滨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一农场海滨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一农场海滨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35号《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曹妃甸区第一农场海滨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农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1.68%和28.32%,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一农场海滨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2.1.3建设规模:村内道路:新建及翻修优质烧结砖,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路缘石;街道雨水排放:新建DN300二级混凝土雨水管、雨水检查井、雨水排水口、DN300二级混凝土污水管、污水检查井、污水排水口,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拆除恢复护坡。
2.1.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4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6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