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河西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黄河西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河西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黄河西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沧县发改投字〔2024] 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502.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058.128009万元;建设规模:新建d600-d1400雨水管3743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3839米,新建8根MPP电力保护管+2根HDPEΦ32*7梅花通信电力管道1660米,新建16根MPP电力保护管+4根HDPEФ32*7梅花通信电力管道335米,路面恢复13423平方米、太阳能路灯改移及新建76盏、行道树恢复414棵等内容,建设地点:沧县高铁新区,黄河西路(新安大道至黑龙港河东270米处)。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1.58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具体包括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目前拟派总监沧州市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