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污水处理厂阀门改造门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潼南污水处理厂阀门改造门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潼南污水处理厂阀门改造门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对潼南污水处理厂南北两厂相关阀门加装电动执行器并接入中控
2.2、地点: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潼南污水处理厂。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历天。
2.4、该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下属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潼南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进行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须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且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维修等类似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