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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8 数据编号: 884658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四川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105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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