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513
1.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经开区(具体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1.4建设规模:本项目在木兰县经济开发区内新建蒸汽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40t/h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一台40t/h锅炉扩建位置,以满足木兰经开区内企业生产用蒸汽需求,同时新建热源至各用汽企业蒸汽管道总长度约2.5公里,工作管最大管径DN400。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转,直至达到运行标准。
1.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木兰经开区蒸汽站及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其运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最高投标限价:30785090.86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