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水生态环境治理运维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水生态环境治理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GDL-04-002
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水生态环境治理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元):15976878
最高限价(元):1597687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水生态环境治理运维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597687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维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接采购人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和采购人施工要求,待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竣工验收通过后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以及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