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dazw20250718006)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7-18 2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dazw20250718006)已由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定审服立审〔2024〕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及改建DN300-DN500排水主管约26km,新建污水支管约56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38座,新建4m3化粪池251座,新建2m3化粪池372座,新建隔油池72座,新建雨水口48座,污水厂废水池改造1项,叠螺脱水机更新4台,进水提升泵房潜污泵更新3台,外回流泵房污水泵更新3台。。招标控制价2,040,5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6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dazw20250718006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20405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