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3以建发改投资[202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造价862352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62352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