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施工监理公告
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支持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35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主要对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设备更新改造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由原处理规模6万m3/d,扩容至7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
一、三期曝气系统改造各1套、搅拌机15台、推流器9台、脱水机(含配套设施2台、生化池单轨刮泥机2台、磁混凝池刮泥机2台、三期生化池回流泵8台、二沉池刮泥机2台;对一期二沉池、二期二沉池、储泥池搅拌器、磁混凝2#刮泥机进行信息化升级,配备移动巡检终端6台、中控室报表填写专用平板2台、BS端图形工作站1台、变配电系统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子项目一: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智慧水务2)子项目二: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4207.8171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最终审定的本项目结算审核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最终审定的本项目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1.4%。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59.7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