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息县新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西南环路、曹园路等路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息县新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西南环路、曹园路等路段)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息发改审批【2024】62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11528-04-01-31380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息县新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西南环路、曹园路等路段)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G22507012CZ
2.3建设地点:息县新城区西南环路(新息大道-三里沟)、曹园路(咸菜厂-新息大道)、九如路(远方大道-息州大道)、息州大道(澺河东路-宏达路)、立翔大道(澺河东路-秋实路)、春雷道(开元路-立翔大道)、宏达路(开元路-息壤大道)。
2.4概算工程费:约3532.67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息县新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西南环路、曹园路等路段)EPC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相关路道新建污水管网约18.61公里;管径为DN400~DN630。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 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