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相关规定,对龙固镇污水处理厂、张庄镇污水处理厂、杨屯镇污水处理厂、敬安镇污水处理厂、安国镇污水处理厂、魏庙镇污水处理厂、胡寨镇污水处理厂、鹿楼镇污水处理厂、栖山镇污水处理厂、五段镇污水处理厂、张寨镇污水处理厂、朱寨镇污水处理厂、河口镇污水处理厂提供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沛县自来水一厂、二厂地表水厂提供噪声监测服务,并出具加盖CMA认证章的监测报告 ,比选控制价为299160.00,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年 。
2.3 服务地点: 江苏 沛县 。
2.4 标段划分:1个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