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基石供排水有限公司日处理2.5万吨工业污水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公告
项目编号:JLHJZX2025-071827-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基石供排水有限公司日处理2.5万吨工业污水厂建设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507-220460-04-01-875220,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基石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1座规模为2.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34.65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11298.68平方米,其中:调节及事故池2215.2平方米,综合预处理间(渠道)13.65平方米、综合预处理间(房间)253.5平米,高密初沉池360.0平方米,水解酸化池1723.08平方米,AA/O+A/O生化池4013.88平方米,二沉池1130.06平方米,臭氧前氧化池106.88平米,粉末炭混合池277.22平方米、粉末炭投加间(房间)117.3平米,高效沉淀池383.68平方米,滤布滤池109.22平方米,滤布滤池(房间)318平方米,臭氧催化氧化池388.5平方米,次氯酸钠投加间(房间)82.5平方米、消毒接触池169.5平方米,巴氏计量槽及提升泵池77.06平方米,臭氧制备间(房间)279.0平方米,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房间)564.75平方米,加药间(房间)372.6平方米,污泥脱水间(房间)1278.0平方米,污泥贮池96.0平方米,液氧站66.15平方米,一体化除臭设备间(2座房间)387.0平方米、基础150平方米,变配电间(房间)180.0平米,综合楼(房间)760平方米,门卫(2座房间)40平方米,危废处置间基础18.6平方米,换热间(房间)90平方米。同时建设包括场区内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供暖等配套工程。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余水质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东辽河。
2.2建设地点:吉林辽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共计40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