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预公示
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代码:2301-411726-04-01-5003462,招标人为泌阳县高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一期);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泌阳县高店镇井岸以下至泌阳县界处陈茨园村,规划设计桩号2+871~10+879,河道治理长度8.008km。本次工程建设任务包括:2.308km长河道主河槽清淤疏浚、5.7km长河槽整治、2701.5m长险工处理工程和新建480m长防汛道路。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1699900.00元。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发包方式: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者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