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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 数据编号: 897936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4〕281号、明发改审批〔2025〕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卓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卓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489.1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三元区东新一路、东新二路、东新三路、东新四路、东新五路、新市北路、列东街、江滨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其中:东新一路改造长度46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656.94平方米,设置污水井13座,DN200污水管260米;东新二路改造长度7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0708.02平方米,设置污水井7座,DN200污水管140米;东新三路改造长度83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646.65平方米,设置污水井12座,DN200污水管240米;东新四路改造长度92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360.24平方米,设置污水井22座,DN200污水管440米;东新五路改造长度92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984.78平方米,设置污水井8座,DN200污水管160米;新市北路改造长度176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7944.98平方米;列东街改造长度20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4164.46平方米;江滨路改造长度20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1259.4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工作包括:补勘(如有)。②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设计任务包括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含江滨路、列东街、新市北路、东新一路至五路,涉及人行道路面、地下雨污水系统、井盖、园林绿化改造。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③施工范围包括: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含江滨路、列东街、新市北路、东新一路至五路,涉及人行道路面、地下雨污水系统、井盖、园林绿化改造,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765279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092794元(含暂定金额专业工程:400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暂定:106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4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施工图设计须在签订合同后21日历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争取获得“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装配式市政工程须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4〕47 号)的规定完成并通过设计阶段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认定。
(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市政工程须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4〕47 号)的规定完成并通过施工阶段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认定;材料采购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3)勘察(如有)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福建省、三明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并应通过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4)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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