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福建省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福建省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日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函〔2025】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德市蓝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际(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建省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福建省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和屏南县;
2.2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和屏南县。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霍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文件,项目工程建设以防洪和生态修复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文化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河湖水系连通1项,堤岸生态化改造1项,岸线植被恢复1项,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项,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4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1项 ,河湖管护设施建设2项;配套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1项;红色精品旅游带建设项目1项等;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工程建设以防洪和生态修复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文化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河湖水系连通1项,堤岸生态化改造1项,岸线植被恢复1项,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项,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4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1项,河湖管护设施建设2项;配套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1项;红色精品旅游带建设项目1项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74327334元,其中含:水工48218504元,水文化及河湖管护17965311元,信息化工程460412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3859397元(含暂列金
3539397元,暂估价
水文化及河湖管护部分320000元及其他项
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