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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芬区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芬区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本水审〔2025〕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和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补97%,区自筹3%,项目法人为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本溪市南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工程修缮提升项目5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水源井5处,蓄水池5处、管网工程1处,安装取水计量水表11处等;实施水质提升项目5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5台(套)。应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监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视情况按程序及时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做好应急处置。 2.2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三个街道办事处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修复养护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总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共计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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