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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6 数据编号: 901620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第7标段招标公告

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38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33345190.59元
2.5、建设规模:内容包含杞县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等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第7标段: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的书面声明;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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