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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8 数据编号: 905511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云南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通知书

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通知书
编号:HXZB-2025-019(变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电子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调整:
一、因部分投标人提出由于财务资料过多,导致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大于100M;故现对招标文件中的“财务要求”统一变更调整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1年,指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1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3)2024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二、原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图计价依据”的描述统一变更调整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价格信息》项目所在地施工当期价格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文件进行编制;若《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价格信息》项目所在地施工当期价格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则由四方(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询价确定并做好签证记录。按此依据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须经审核部门审定,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3.8.3条第5项“风险幅度的确定原则”变更调整为:风险幅度均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对应除税单价为依据计算。主要材料表中合价最高前10项材料参与材料调差,其主要材料以单项工程约定的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信息价(材料价格来源于《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价格信息》项目所在地施工当期价格)与审定价相比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仅计取材料差及税金。
四、因部分投标人对《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及《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部分内容存在疑问,现将疑问作出澄清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综合上述情况,现对2025年07月25日发布的《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电子招标文件》重新调整修改后已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2025年08月08日上传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含电子技术标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附件资料:《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线、河道清淤CAD总平面布置图》】。各潜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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