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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1 数据编号: 90600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总承包公告

三明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5]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4749.2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1)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改造老旧供水管道总长约34831m;
(2)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对供水保障性较低的41座生活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
(3)入户水表改造:对市区约4.0万架DN15水表进行更换。
(4)市政加压泵站改造:对市区11座加压泵站及配套水池、管网进行改造。
(5)管网智能化监测设备更新改造:消火栓改造、智能井盖改造、流量压力监测点改造及管网数据体系、感知体系、应用体系建设、IT体系改造管网智能化监测调控体系;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不限于市政给水管网、市政加压泵站、计量水表、二次供水设施、管网智能化监测调控体系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施工范围包括:完成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内容及施工相关项目工程的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④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596421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2662093元(含暂定金额:691157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元,设计费暂定:3302120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算,施工工期为9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采购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和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②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岗位。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②市政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员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