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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1 数据编号: 906137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50%、地方自筹50%,招标人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长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河道治理工程、滞洪区工程、截排工程3部分。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9.56km,新建护岸5120m,河道清淤疏浚3.27km;滞洪区工程:滞洪区清淤490亩;截排工程:加固水闸1座,新建截洪沟 2000m、排涝渠2300m、排洪沟1330m、排水沟340m,新建排涝涵管18处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初设与施工图阶段)、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 最高控制价:304.50万元(其中勘察费121.80万元、设计费用182.70万元)
2.6 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
(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或核准)

2.7 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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