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7社灌溉农渠提升三面光项目公告
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对“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7社灌溉农渠提升三面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01102420250141。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7社灌溉农渠提升三面光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23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183890.7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弥补福元村田园生态短板,促进院落形态景观化,提升全域人居环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升福元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渠周边的环境卫生,减少垃圾堆积和污水排放,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周边居民幸福感,形成邻里互助、共享发展的多元治理格局,促进居民群众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潜移默化塑造乡风文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村民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新都区新都街道福元村7社灌溉农渠提升三面光项目工程。
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https://zc.cdaee.com: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