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平坝县天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 委托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平坝县天龙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327 号)已于2014年8月19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4876013.70元
中标工期: 360(天)
项目负责人: 鲁长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4878010.37 元
中标工期: 360(天)
项目负责人:吴 静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4881169.62元
中标工期: 360(天)
项目负责人:蔡荣圣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8 月 22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