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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工程绿化项目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4-8-21 10:29: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工程-绿化工程,招标人为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工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4年08月19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4年08月21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1 江西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54775.00 陈志
2 浙江逸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782198.00 沈凯
3 温州市含笑建设有限公司 1785131.00 麻明珠

废标原因及依据:
商务标名次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在资格后审阶段经核查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17页第31项“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第二阶段、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注1:以上第(1)~(7)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须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 在资格后审阶段经核查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17页第31项“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第二阶段、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注1:以上第(1)~(7)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须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话: 0577-62538433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61607882 
  监督部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1882618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61607882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浙江坤宇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金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天豪园林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龙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天苑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旭阳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重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成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嘉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浙江成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顺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良烨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创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天泓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乐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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