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郧县胡家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5 年 4 月 7 日在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郧县胡家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二标段 |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 选人 名称 |
湖北祥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楚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22.6 万元 |
627 万元 |
625.99 万元 | ||
最高限价 |
627.98 万元 | ||||
评 标 价 |
613.34 万元 | ||||
质量目标 (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50 天 |
150 天 |
150 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市政叁级 |
市政叁级 |
市政叁级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万甲国 建造师、市政、贰级 1104702 |
张慧娟 建造师、、贰级 01003069 |
郭雷 建造师、、贰级 00405273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9:30 时至 2015 年 4 月 11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 12 号
联系人: 贺智彦
电话(传真): 0719-8697468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东岳路 1 号
联系人: 唐新
电话(传真): 0719-8686832
3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 郧县城关镇城北东路 9 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 6 楼 )
联系人: 龚 军
电话(传真): 0719-722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