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因: | 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备案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平武县南坝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1标段 | |||||||||||||||||||
项目业主 | 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16-8823442 | |||||||||||||||||
招标人 | 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16-88234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5261577 |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6/9/5 10:00:00 | |||||||||||||||||
公示期 | 2016-9-9 至 2016-9-12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30000元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5100 | 0 | 85.90 | ||||||||||||||||
第一名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陈键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05100052 | 给水排水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祝明国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015100598 | 建筑学 | 高级工程师 | |||||||||||||||
第一名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遂宁盛元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 2014-4-24 | 2014-5-3 | 市政勘察设计总投资1811万元,规模从2万吨/日 | 526100 | 曹彦龙 | ||||||||||||||
第一名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 |||||||||||||||||
四川建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不符合1.4.1第5条要求 |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未按照招标1.4.1.2文件要求 提供财务报表 | ||||||||||||||||||
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不符合1.4.1第5条要求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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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 | 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地 区: | 四川 |
电 话: | 028-84540365 |
地 址: | 成都市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
网 站: | http://www.sccnnc.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